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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宛宛小姑娘从小喜欢穿亮色系的衣服,我对于她来接我的可能性估计过大,寻找全场鲜艳的存在仍没见着人,正考虑要不要不理会老太太的叮嘱,全当是来旅游,找个饭店住算了。
      结果我还没来得及做决定,视线前方就出现一位举着写有“祈愿”二字牌子的男人,我看向他的脸——呵,这眼熟的,不正是我邻座么?
      我认定他是来接别人的,或者正在进行类似“男子车站祈愿,为白血病女友聚福”之类的活动。也就懒得搭理他,慢吞吞地往门口走。
      结果我这一走,有人演不下去了。大尾巴狼的尾巴露出来了。我瞪着那拉住我手臂的男人,之前车上培养起来些微好感消失殆尽,“你想干什么?”
      他把手里的纸给我看,“宛宛叫我来接你。”
      “你明明和我一车同来。”
      他顾左右,眼珠转几圈,在找解释的理由,但似乎最后他否定了那些借口,向我坦白,“伯母买了两张相邻的票……”
      我懂了。老太太肯定是看杜宛宛出嫁心理不平衡,大约和杜宛宛合谋,跟这让我变相相亲呢。我对眼前这男人的厌恶顿时达到顶峰,用另一只手轻拍被他抓过的地方,像是掸去灰尘。
      男人有些尴尬,脸红一阵白一阵。
      最终我还是和他一起坐上出租车,向杜宛宛而去。

      坐车,如果要选舒适,我喜欢坐右边,脑袋歪在车窗上,小憩最好。但此刻我应配合我该有的怒气,所以选了左边,摆出拒绝交谈的姿态,头向窗外,看车流接龙。
      大城市路宽车也多,开一段路停几分钟。我本无意于观察身边的那个男人,但由于某些横亘于此的原因——比如他有何魅力可以让老太太看上(虽然我不愿做老太太现而今急得大约是个男人就可以看对眼的假设)——仍是用眼角瞥了他几眼。他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像是有意于与我搭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得又把话咽下。
      ——可怕的熟悉感。这张脸,这种气质,这种韵味。之类的感觉。
      我脑子里搜索引擎开始运转,“啪嗒”一声,缓冲后连接上。啊,是那位先生。在我书店避雨并且洗了澡的。隔日来还衣服,竟像认识多年般取笑我,“引陌生男人进浴室,还拿男友的衣服给他替换,祈小姐真是热心。”——被我的不理会自讨了没趣,离开之后便再未相见。嘛,只见过两次,难怪会忘。关于记住一个人,这方面我向来表现不优。
      虽然我不知道现而今老太太是怎么和他勾搭上的,但要是说此人对我一见倾心二见钟情我是决然不信的。就老太太那种会硬性在我书店楼上小卧室里放男人衣服的诡异性格,是她不知道从哪里八卦到这件事找上那个男人的可能性还比较大。
      吐一口气,转过头,面对这场明显是老太太和杜宛宛主谋眼前这位名字还不知道的男人顶多算是个从犯的布局。
      当然,下车的时候,一定就知道他的名字了。

      虽然多年未见杜宛宛,但她热烈张扬的性格果然一点未变。我一下车,就看到一抹橙色冲过来,近到身前一把抱住。身材姣好的橙子大喊:“小愿,你总算来啦。不然我都没法嫁人。”——说的是之前当做通谍下给我的伴娘通知书。
      在杜宛宛的气势下我通常拿不出什么好的表现,只能呵呵傻笑一阵,回复她,“哪能不来啊,我家大小姐要出阁。”
      抱了好一会她放开我,转向杜清朗,“这位莫非是男朋友?”装得还挺像。之前这位杜先生在车站说的难道不是“宛宛叫我来接你?”鉴于这点我已经在出租车上求证过了。
      “你感染上我的坏记性了么?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哥也会忘记?”我调笑她。杜宛宛先是一惊,但胜在脸皮极厚,瞬间恢复过来,摆出撒娇的脸,牛皮糖一样粘过来,“人家想让你当人家的嫂子嘛。”得,索性也不掩饰了,也算干脆。
      我一推她,“有你这样的小姑子我嫌麻烦。”她吞了吞口水,终于没忍住,跳起来猛敲我的肩膀,“祈愿你真混蛋!”
      这样的相处,我在杜宛宛看不见得地方弯起嘴角笑了笑,还算不错。一抬头,突然撞上杜清朗的眼,看上去真真儒雅男子,但为什么眼睛里,会有闪过的愤怒和伤痛?

      其实认真说起来,我和杜宛宛的关系并不如我们所表现的那么自然友好——我们曾经很要好,在很多年之前。但是,在这段时间的空隔里,我们心里长出了小小的刺,边拥抱边抵触对方——杜宛宛一度恨我入骨,愿我去死。
      而我,我对她心怀愧疚。
      杜宛宛早熟,初中已有喜欢的男生。在深夜里她对我诉说他的好:他的微笑,他的眼神,他的成绩,他美好的德行。她视他如神祗,敬他爱他,可是,后来他消失于这个世界,却是因为我。
      不,不,这不是俗套的三角恋。我不如杜宛宛似多汁的水蜜桃,倒像一棵青涩的桔枝,要过很多年,才可以长成桔树,然后,还要再等许久,才会结出一颗颗可爱的小果。
      我只是憎恨我一度迷糊而胆怯的性格。
      杜宛宛的初恋是为了救我而出车祸死的。无关风月,那个男孩实在优异,品行善良。那日我赶着回家,走到马路中间才发现不远处有辆车飞驰过来。除了站在原地不动,我做不出任何反应。然后,车子临近了,车子开过了,我除了摔伤没别的事,却有人因为我死了。
      我实在愧疚难当。
      杜宛宛恨我,也是应当的。事实上,在那个时候,学校里认识或不认识的,因着那男孩极好的人缘,都有人愿我去死。那个年纪,我们心中不必太过清明,喜欢或者厌恶,都是直接的感情。会说出“为什么你还活着”“为什么死得不是你”这样现在看来有些恶毒的话,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曾经想过偿命这种愚蠢的事,但那样太不值了,那个男孩子,如果他用生命换来的,只是另一条生命的流失,那才是不可原谅。所以,就算被最好的朋友骂“快去死”,也要勇敢地活下去。
      理智是这样说的呢,但是果然情感上还是接受不了的。办了休学,在家呆了一整年,连房间也不出,只是发呆。然后一年后转学重新开始,再过一年,杜宛宛找上我,向我道歉,开始和好。
      但实际上,道歉什么的,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曾经被厌恶的感觉,已经印进心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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