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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隔两天婚礼就照常举行了,杜宛宛穿白色的婚纱,却别出心裁地在上面点缀了红色的花朵,映衬得她更加娇艳。
      这是我第一次做伴娘,实在不知道该干什么。索性悄悄退了出去,去自助餐桌那边取串葡萄,找个位子,,坐下认真地一颗接一颗吃。
      有人靠近坐下,,递给我一杯橙汁,又接过我手中葡萄。杜清朗皱着眉头看我,“听说你不喜欢吃葡萄。”陈述句。
      谁将这错误的资料告诉他?我从未有过认真的喜好,水果,食物,无论什么,仅是能吃就行。对葡萄也有喜爱,最喜欢它一颗接一颗,塞进嘴里填充,很有意思。
      “每次你吃葡萄,都紧皱眉头。”——越说越离谱了,我几时在你面前吃过两次葡萄?
      “你这个样子,我很不喜欢。”——真是多管闲事,这与君何干?
      “会心痛。”
      ……
      心脏突然停了一下,又开始钝钝地敲。以为是在拍电视剧么?你代入角色也太快了吧。
      喝一口橙汁,抿抿嘴唇,鉴于礼貌决定转换话题,“林先生不过去作陪没关系么?”
      “鉴于伴娘都逃走了,伴郎没必要一个人继续。”他用眼角瞥我,略带笑意,我自掘坟墓,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只好站起来接话,“那么,走吧,工作去。”至少人群中不用单独面对他。
      但只是站起来,迈不开步。杜清朗拉着我的手,“小愿,你根本不曾失忆。”
      失忆?这男人真是搞笑,还真以为这是拍电视剧么?我自然不曾失忆,我记得我完完全全的生活。我开的小书店,我神经质的老妈,还有杜宛宛,我全都记得。
      “如果你假装失忆,我不介意重新再追你一遍。”杜清朗这话说得大声,顿时所有宾客目光全转过来。人群里恍如看见杜宛宛的笑。啊,就知道不该来,走一步错一步。
      我暗自懊悔,脸却被杜清朗转过去正对他,此刻他全身气场完全改变,哪里还看得出半点曾经露出的不好意思和迂腐,只有执着和认真,或者,必胜的感觉。呵,原来演技这般好,不愧是杜家子孙。
      “就是这个表情,”杜清朗看着我,“除了还衣服那次,你每次看到我,总会不自觉地露出‘你真会骗人’这样的指责表情。这说明,你根本就知道我不是我表现给你看的那个样子,说明你根本就记得我,失忆什么的,只在匡我。”
      啊啦……真是聪明。可是,雨中到来的豌豆王子这样的角色,不是很美好么,何必拆穿。
      我甩开他的手,手提裙角,奔离这个户外婚礼草坪。联系到身上穿的伴娘礼服,啊,还真有点落跑新娘的感觉呢。
      但我毕竟冲动了。几分钟后,我坐在路边小公园里,开始反思自己——就这样离开,手机,钱包什么都没带,能上哪儿啊?
      只能开始发呆。

      杜清朗与我,事实上相识已有7年。当年杜宛宛来道歉,便是由杜清朗作陪。那年我17,杜清朗20.
      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太愿意与人交谈了。虽然平时也有上学,但也只是看自己的书,听自己的课,不与同学交流。笃信神灵,种植花草,和锅碗瓢盆茶具枕头被单聊天,不想听的话就听不见……
      我不明白杜清朗来看我的次数为什么比杜宛宛还多,来了也不说话,和我妈妈打过招呼之后,径直走进我房间,看书,写作业,躺沙发上睡觉。我的天,他表现得比我还像这个房间的主人。
      他不怎么会尝试和我交谈,说得最多的是。“小愿,我来了。”然后是,“小愿,我走了。”过程中偶尔也会有其他话,比如,“小愿,帮我我拿个枕头。”——他看起来丝毫不把我看成是个自闭少女,想说话就说,不想说就各干各的。
      因为事实上他不怎么打扰到我,所以我很少在意他出现在我房间这件事。直到慢慢熟悉他的存在,直到不希望他不在。再后来,很理所当然地,我成了杜清朗的女朋友。喜欢牵他宽大的手,喜欢抱着他入睡,对着他笑,和他说话。
      到现年24岁,那次车祸给我带来的阴影,大概只剩下坐车就会睡着这一个——如果我没有经历第二次的话。
      然而一个人的幸福生活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到来的。童话里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之后,也可能会发生很多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比如,再一次的车祸——真是遗憾,我仍旧活着,没有半点损伤,没有,失忆。
      我祈愿究竟何德何能,14岁那年有人救我,24岁还是有人会毫不犹豫地推开我,将自己暴露死亡面前。用你的命换我的命,我不配啊。杜清朗。
      万幸的是,杜清朗只摔伤了腿。没有生命危险。在他还昏迷的时候我去看过他,然后回自己的病房,听老太太说“你不去看看杜清朗么”的时候,疑惑地问,“杜清朗,那是谁?”
      老太太惊慌失措地请来了医生,然后我被鉴定为“因情感上受到刺激而导致失忆,能不能想起是个问题”。真是美好。另外还补充说明,“不要提起还会刺激到她的事,可能对情感上造成伤害。”并且体贴。这样,老太太就不能向我说明,有关杜清朗的一切。
      精神方面的疾病,真是虐心。
      老太太在抹眼泪,我却在笑。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一次,杜清朗因为救我而死了,会怎么样?虽然我不怎么热情地关注杜清朗的事业,我也知道,他那样的男人,绝不是会屈尊人下的那种样子。
      大概,会有很多人伤心吧。曼妙的女孩子们,他的亲戚朋友,他的上司下属……肯定比我多吧。
      还有杜宛宛,这一次,她会用怎样的表情来见我。被厌恶一次,已经足够,我不喜欢以同一种方式被伤害第二次。所以,只要远离就可以了。只要不记得,忘记有这个人,他的一切与你无关,这样就可以Happy Ending。皆大欢喜。

      “白痴啊……你是。”眼泪流下来的时候,突然被右手边伸过来的纸巾擦干净。抬起头看见杜宛宛放大的脸。她一脸温柔,让我颤抖了下。
      “刚刚那些话,你都说出来了。”她突然抬起头,“其实我知道,这么多年,我并没有被真正原谅。我们已经相隔很远了。”
      “但是,”她抱一抱我,“因为这种可笑的理由拒绝杜清朗,你真是太笨了。你究竟知不知道杜清朗有多受欢迎?你不要立马有一堆人扑上来。”
      她的脸贴着我的脸,感觉暖暖的。她说话呼出温暖的风。“小愿,不原谅我没关系,但是,杜清朗他……你知道他,不会那么简单放弃,你花费他7年时光,投资这么久,没有了多不回本。”
      ……你果然不适合煽情路线!
      杜宛宛拍我的肩,示意我转身。我从没有这么觉得现实像电视剧过——我身后大约5米的地方,杜清朗仪表堂堂,人模人样。他看着我,然后微微一笑。
      如果要继续煽情地说。
      那一刻,仿佛万物苏醒,春暖花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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