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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说书先生说的是窦铠月下千里追击羌胡首领的故事。当年窦铠只有十八岁,当归山下与羌胡首领砗磲一战,打败砗磲,追击千里,终将羌胡首领砗磲斩于马下,一战成名,震慑四野。

      这说书先生说得那叫一个精彩纷呈,先将这窦铠的外表一顿猛夸,什么身高八尺有余,状若虎熊,两只铜铃眼一瞪,那羌胡首领就肝胆俱裂。当时又是如何冰寒料峭,当归山下是猛烈的暴风雪,这窦铠如何一骑当先,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以一敌千之勇,斩数百羌胡士兵于马下,血溅黄沙,风云变色。

      座下听众拍案叫绝,待故事说完喝彩声、掌声不绝于耳,打赏之类也十分丰厚,还想让这说书先生再来一段。

      这说书先生也是吃这碗饭的,客人有需求,自然也不会拒绝,惊堂木一拍,道,“既然诸位对对窦小将军的故事这么捧场,那鄙人就再来一段英雄美人的传奇佳话。”

      座下顿时掌声雷动,可见受欢迎程度。

      李绾不禁眉头抽了抽,有种不好的预感。果不其然,这说书先生说的便是他和窦铠大婚之事,而且还极其渲染夸张,说当时是如何风光的红妆十里,又如何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璧人,还为他们编排了一大段感天动地的前缘和婚后的恩爱生活,无不让听众大感满意,仿佛围观了一段美好佳缘的自己生活得是多么的幸福。

      杨玦轻佻地拿起酒杯,径自向李绾敬了一杯一饮而下,笑道,“为故事的主角干杯。”

      转而又道,“这说书先生也是人才,上段故事说那窦铠是虎背熊腰铜铃眼,下段故事又说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真是听众想听啥就给编排啥,他怕是压根就没见过窦铠那副棺材脸。”

      “不过这说书的倒有一点没说错,凤阳长公主的确是倾国倾城之姿,再夸张都不为过啊。”

      周岚瞧李绾越发难看的脸色,对杨玦斥道,“平常放纵惯就罢了,今日也不瞧瞧场合,未免太过失礼。”

      杨玦哼了一声,“你又不是不知我的性子,既然如此,又何必叫我出来?”

      李绾虽对杨玦轻浮的言辞不喜,但是心中隐隐有种更不妙的感觉,一时半会又理不清,也没将注意力放到他身上。

      很快半日时光就消磨过,如今李绾养成了午睡的习惯,再加上外面喧喧嚷嚷,又听了一通编排自己的故事,心里也不是很快活,只觉更加乏累,便提出要先回去了。

      人是周岚带出来的,不管是作为长辈还是男性亲眷,自然还得把人带回去。

      这午间的日头大得很,周岚便没有再骑马,和李绾兄弟俩一起坐的马车。

      李绾疑惑道,“小舅,像今日这样的故事,这京城说书的说的多吗?”

      周岚以为他介怀,宽慰笑道,“这说书的说得多了,不单单说你们的,以往百姓尤其爱听天子打天下的故事,民间还自行排兵点将封了个朝台二十四将,比天子封赐还煞有介事。这朝台二十四将还各个都有两三折评书,其中最受喜爱的十数折都不止。”

      “不仅如此,天子皇后的佳话,公侯世家、文武百官,风流逸闻之类的,都说得多。不过最近倒是十分流行这种边关杀敌的故事,毕竟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啦,现在离人们更近的还是胡人的战争。而这边关将领,自然尤以窦家最为突出,而窦家自然又是娶了公主的窦铠最引人注目了。”

      “不过你也不要放在心上,这些百姓也就茶园饭后图个热闹,回家还不是要各过各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转眼就给丢到了。”

      李绾也知道这个理,但周岚的话并不能安慰到他,他担忧的是别的,可又说不太清。

      周岚转又说到其他什么,“杨玦就那个性子,人还是不错的,你不要往心里去。”

      李绾轻声哼了一声,没回他小舅的话。周岚无奈笑笑,考虑以后还是少让那家伙出现在李绾面前了。

      如此又过了一段时间,李绾收到从凉州的来信,他派出去的人在西域找到了金脉。这金脉在西域一个小部落的领域范围内,没有被发现开采过,离凉州距离也不是很远。

      他手下的掌事寄信便是要请他拿主意,要采取何种方式开采。这事情没有像想象的简单,李绾不想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将金脉占领进行开采,用武力不是做不到,但是他自认为并不喜欢血腥的方式,毫无道义的血腥便更为他所不耻了。

      但如果和当地的部落合作,又要必须对这个部落有足够的了解,毕竟财帛动人心,如何拿捏住对方,让对方有所忌惮又有所希冀,不至于喂出一条反噬的野狼,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尤其他现在被命令呆在京中,很多事情不能亲力亲为,也不能了解得更清楚,拿主意时便不是很有把握。

      思来想去,他与窦铠传了封信。窦家在凉州往西的西域一带附近,也甚有威名,让窦铠出面与部落首领谈判,无疑能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同时,他又与姜翎去了一封信,将开采金脉的计划详细告诉了他。

      在他不在凉州的这段时间,与当地的部落进行谈判后给于一定的好处,对金脉进行初期开采。只要好处给到位,他相信当地的部落会同意的,只是要预防各种觊觎的后患。在能够保证有利可图的范围内,他将此事都全权交与了姜翎来负责。

      从京城到凉州书信往来一次差不多要接近一个月,等到李绾再接到窦铠和姜翎的信时,他们个当地部落的条件都谈好了,而且比李绾想象的更容易。

      这个部落叫作月湖部落,因为他们居住的山地之间有一个湖泊,每到月圆之时,湖面就会洒满了月色的银辉,令人难以想象的美丽。

      这个部落并不是很繁荣,他们与外界交往不多,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民风相对淳朴,不过和周边几个近一点的部落还是有联姻关系。

      他们对开采出来的黄金要的并不多,每年只需要提供给他们开采量的十分之一便行,但是希望能够获得比较充足的茶叶、丝绸、瓷器和盐。当然,他们对开采金子也有要求,便是釆挖后要为他们的山地复原,不能造成破坏。

      姜翎无疑是个人才,谈判达成的条件让双方都十分满意。他信里说会在月湖部落至少呆上一年,等到采金事宜走上正轨,他们的匠人能与月湖部落融洽相处后才回到凉州。李绾也没啥意见。

      窦铠的信里对这些只是三言两语便交待了,其他杂七杂八地说了一大堆,足足有慢慢三页纸。明明平日里话挺少的一个人,写到信里像变成了个话痨一般。说月湖部落的月湖有多么的美丽,他真希望他能够在身边一起看到这样的美景。

      说他巡防时见到了一只饥肠辘辘的野狼,眼神都是发着绿光的凶狠,今年羌胡一带大旱,等到冬季难熬时,那些胡人很可能便会像这些饥饿的野狼一样,向边关的百姓亮出獠牙来。

      当然还有一堆平日里不会说的废话,比如什么他好像变瘦了,整日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后来发现是李绾没在他身边,心里空落落的,哪里都不得劲,只能把满腔精力都发泄在训练那些新兵崽子上。

      李绾瞧见窦铠的信,心里很轻易就被勾起了一丝酸酸软软的感觉,上一世这人不会这样,没成想这一世这人像是被点化过一般,像开窍了似的。

      提笔给窦铠回信时,他本来只想写些近来他觉得重要的事情,可是才落笔金竟然也无比啰嗦起来,什么圆儿又长高了多少,又学了什么诗书女工,他小舅又带他去了哪里,还有京城的说书段子,顺带还调侃了他几句。仿佛这人没在身边,什么事情都想和对方分享一般,啰嗦也变成了依赖,无聊也变成了可爱。

      这些时日以来,天子每月都会召见他和李圆一两次,多数时候也就随意问上一两句,有时闲了还会让李绾在后宫的明湖轩里为他谈上一曲箜篌。

      天子是真爱听箜篌曲,还尤其对李绾的弹奏有几分偏好。大概让李绾进宫给弹上一曲,他坐在明湖轩里的软榻上小憩,吹吹风,什么都不想,时不时和李绾搭几句话,仿佛能让他找到点寻常百姓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感。

      不过李绾觉得这只是错觉。毕竟他是天子,他便不可能像寻常百姓家里的祖父一般,威严而又慈爱。

      他有时也会在街头看到那些胡须花白、满是沧桑的老头带着自己白胖的小孙子逛街,胖孙子缠着要买街头的糖葫芦,老头被缠不过,脸上满是宠溺的责怪,还是掏出自己瘪瘪的荷包掏出两文钱给自己孙子买个糖葫芦。

      老头脸上慈爱的表情和小孩高兴的神情,让他好奇但并不艳羡,毕竟,他对自己的祖父,从来没有过这种奢望。而他感到幸运的是,他父王作为一个父亲给与他和李圆的,却是他父王自己没能从他父亲那里得到的父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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