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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家 ...

  •   病房里的东西都已经打包完整,北歌去病房,打算把人领回家。

      市中心医院的VIP病房处于高层,在上午的时候光线很好,透过落地窗,能看见外面曲水环绕的花园。

      薄黄日光,擦过印花纱帘,笼凝在窗前的人身上。

      卫姝微微侧坐在沙发上,大半个身子都逆着光,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个护士手里要过来的文件夹板,在一张A4纸上用铅笔画着什么。

      她左手绑着石膏,只能用膝盖撑住画板,落笔的动作很轻。

      铅笔的沙沙声中,落地窗外吹来清新的空气,掀起纱帘一角,也吹动了卫姝没有挽到而后的碎发。

      北歌出神地望着卫姝,从她受伤的手臂一直看到她的甜美的侧脸,最后落在画板上。卫姝手指捏笔的姿势很好看,拢在一起的手指白皙劲痩,松紧有致,在纸面上落下浓淡交替的阴影。

      北歌一直都喜欢看她画画,怎么看都不厌倦。画画的时候,卫姝总是很安静,一个人能坐下一下午,有时候连饭都忘了吃,也不喜欢被打扰,北歌靠在门框上静静看着她,没有出声,直到她画画结束,从夹板上取下A4纸,对着窗户观察的时候,才看见了门口的人。

      北歌神色平淡,在刚才的等待中,她已将心中的惊艳与苦涩尽数咽下。

      卫姝看向她的视线很温和,唇角含笑:“找我有什么事吗?”

      这几天她忙着检查,知道自己遭遇车祸失了忆,而门口的人大概率是她的女朋友,还是谈了很多年,彼此朋友都知道对方的那种。

      可卫姝对她没有任何印象,她只是失忆,性情并没有变,对于不认识的陌生人,还是下意识以疏离冷淡的模式相处。

      但这几天下来,门口的人忙前忙后,对自己无微不至,连喝水的杯子都要亲自去刷,半夜里也会从公司里赶回来给自己掖被子,看向自己的视线总是那么脆弱和专注,像是自己咳嗽一声,都能把人吓到……卫姝的神色不由得温和了很多。

      可惜北歌并没有抬头看她,也错过了卫姝眼中的柔色。

      她比任何人都了解卫姝的性格,幼时绵软,中途经历父母去世的大变故,长大后,除了画画,对别的事情都很冷淡,大部分的人和事,与她而言都是可以随意丢掉的包袱。

      这些天她内心深处始终存在某种惊慌感,好似走在轻飘飘的落叶上,不知道哪一步就会踩空,跌入深坑。她很怕卫姝开口说话,怕从她口中听到自己难以接受的内容,是以不愿和她过多交谈。

      北歌站直身子,垂着眼轻声道:“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卫姝摇了摇头,“我可以回家了吗?”

      北歌点头:“我已经办好了出院手续,现在就可以回家。”

      卫姝问道:“回哪里?”

      一句反问让北歌嘴角的笑容僵了一瞬:“…当然是我们的家。”

      卫姝有自己的房子,不提她优渥的家世,只说她自己就是小有名气的画家,开了家工作室,有自己的设计品牌,收入虽然比不上北歌,但也足够让她过上良好的生活。

      失忆的卫姝并不记得她,而且,就算卫姝没有失忆前,也更喜欢一个人独处。

      要是卫姝执意要一个人住,北歌没有任何办法拒绝。

      想到这里,北歌的笑容简直要维持不住。

      卫姝沉默几秒,看着自己的画没有说话。

      要不要和这人住一起?这个问题似乎只有一个答案。

      手里是一个自画像,她画了一个半张脸包着纱布的自己,线条模糊,色彩是忧郁的蓝色调,整体沉郁,却在背景的一角画了个铺着绿色格子的餐桌,上面摆着两个人的饭菜,色彩明亮、线条活泼。

      自画像充满私密性,是个人意识的潜在体现,它体现一个人的认知、渴望、欲求。画是不会骗人的。

      即便失去记忆,她潜意识里想要的生活也有另一个人存在的痕迹。

      良久,在等候中,卫姝终于抬了头:“好。”

      北歌不易察觉地松了一口气,走过来拿卫姝的背包,却与同样低头拿包的卫姝碰到了一起。

      卫姝的手腕较常人细瘦,白皙的肌肤能看见青紫的血管,北歌犹豫了一下,避开她的手,替她拿起背包。

      “你的胳膊还伤着,别提东西。”

      起身时,卫姝轻轻道:“谢谢。”

      坐车的时候,卫姝画了半天画,有些疲倦,一直没说话。

      加上这几天住院,没吃多少东西,本来莹润的脸颊变薄了点,虽然不似最开始萦绕病气,但也没恢复多少血色,缩在宽大的座椅里,安静地像是一道浅淡的影子。

      北歌心里不忍,也愈发心疼,心中那些想问的话,也始终找不到机会问出口。

      她带卫姝回到两个人的家。

      门口是高大的铁门,再往里是一圈碧绿青翠的草地,间或种着些低矮精致的乔木。

      显然是精心挑选了草皮,然后派人每天打理,才有这样通透明丽的绿色。

      卫姝望向窗外,绿色被车玻璃滤成暖融融的光,映在她剔透晶莹的眼瞳,似是有些出神,她盯着外面看了很久,直到车子倒入车库,什么都看不见了,才收回视线。

      北歌给她打开门,自然而然地扶着她下车。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北歌轻声询问。

      卫姝摇头,她现在只想休息。“我想睡会儿觉。”

      “好,”北歌打开门,给她拿出拖鞋,“那你就先休息。”

      卫姝转头看了外面的花园一眼,还是忍不住问道:“这是你设计的花园吗?”

      北歌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内心有点好笑,微微摇头:“花园都是你在打理,不让我插手。”

      想到这话会有歧义,北歌继续解释道:“我没有艺术细胞,也不爱莳花弄草这些东西。”

      主要是花园是卫姝喜欢的地盘,北歌曾经心血来潮帮忙修剪,结果把花给剪秃了,后来卫姝就没再让她碰过。

      北歌推开家门,卫姝紧跟着进门,两脚还没全部踏入门中,只见头顶掉下一个大毛团。

      卫姝后退半步才看清是一只蓝纹布偶猫。

      “别怕,”北歌见卫姝吓到,怕她讨厌自己的猫,连忙解释,“它很亲人的。”

      卫姝注意到猫咪脸上的花纹。蓝色的山纹并不对称,颜色还有点浅,边缘不清晰。

      总体来说,这是一只开脸不太好的布偶。

      卫姝刚想移开视线,却忽然顿住。

      布偶猫用毛茸茸的大脑袋蹭她的裤脚,因为角度侧了一点,斑驳的纹路就成了一道交汇的山水。卫姝有种强烈的感觉,买这只猫的人绝对是看上了它的花纹。

      “叮咚,别闹你妈妈,她受伤了,过来这里。”

      北歌已经先一步换上拖鞋,轻车熟路从电视柜下面掏出一个罐头。

      叮咚乖巧地蹲在卫姝面前,冲她轻轻叫了一声,然后翘着尾巴去吃罐头。

      卫姝看着她给猫喂罐头,不由得有些出神。

      北歌身长人俊腰背挺翘,蹲下来的时候轻轻笑着,浓丽的眉眼松软下来,周身的气势瞬间收敛,给人一种居家的舒适感。加上猫咪乖巧一团的样子,看着倒是和谐温馨。

      “你的屋子在二楼,想休息可以先上去,中午我会做饭,记得下来吃饭。”

      北歌帮她把行李箱提到二楼卧室门口,没再多说,冲她笑了笑就下去了。

      卫姝看了她背影几眼,然后上楼。

      二楼入目是一个宽敞的大厅,正对楼梯的墙爬满了细瘦劲骨的藤蔓,开着各种颜色的小花,色彩大气又惊艳。墙下面挖了一条小水渠,摆放着几块山石,里面还有几条白色的小鱼和巴西龟,山水相宜。

      再往里,就是书房、健身房、画室和卧室。

      卫姝本来还疑惑,为什么不告诉她是二楼的哪个房间,这样来看,二楼整个空间都是她的。

      迟疑三秒,她先推开了画室的房间。

      画室里挂满了随手描摹的画,如果说在医院的时候,卫姝从理智和情感上都在怀疑自己和北歌之间的关系,那么那点怀疑在进入这个“两人的家”后,就开始一点一点消减,最后推开画室的门,看着这些无比熟悉的线条和构图,完全符合自己审美的色彩搭配和装修风格,无一不印证着一个事实——这里,真的是她们两个人的家。

      而楼下那个好看又温柔的“陌生人”,真的是自己的女朋友。

      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心中蔓延而开,令她忍不住露出一个微笑。

      她打开衣柜,里面有整齐的睡衣,随便抽出一个梵高色系的吊带睡衣,避开受伤的左臂,换好后倒进松软的被子中,沉沉睡去,一觉无梦。

      等她清醒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抬头一看,挂钟显示一点。

      卫姝忽然想起,北歌说要下去吃饭,连忙踩上拖鞋下楼。

      还没下楼,走到楼梯口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北歌围着卡其色的纯色围裙,正把电饭煲的筒骨汤倒入碗中。

      听见卫姝下楼的声音,北歌把菜端到桌上,对她笑了笑:“醒得正是时候,来吃饭吧。”

      北歌身材比例好,腿奇长臀奇翘,穿围裙的时候,恰好勒出姣好的腰身,配上她居家做饭的贤惠样子,卫姝一时有些错不开眼。

      但北歌马上就把围裙解开了,桌子上的饭菜吸引了她的视线。

      卫姝看这一大桌子菜,大部分都是海鲜?

      有盐焗大虾、蚵仔煎、海参蒸蛋和清蒸鲫鱼,加上一份筒骨汤。

      “你很喜欢吃海鲜吗?”卫姝忍不住发问,然后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臂,“我是不是不能吃海鲜,是发物,影响伤口愈合?”

      北歌神色一顿,没有回答她第一个问题,给她盛了一碗五谷饭道:“虾是淡水虾,牡蛎海参和鱼都是能吃的,别担心。”

      卫姝点点头,本来她就不懂这些,北歌说什么是什么。

      她坐下尝了一口,眼神瞬间一亮:“好吃。”

      只来得及说一句“好吃”,卫姝低下头品尝,一口接一口,嘴里都塞满了,再也顾不得说话。

      海鲜讲究一个“鲜”字,原材料极其重要,不知道北歌从哪里搞来的,入口鲜香浓郁,肉质紧实弹牙,让人吃得停不下来。

      北歌戴上一次性手套给卫姝剥了一整盘虾,然后解开围裙,看了眼手机,起身道:“吃完放桌上就可以,晚上我回来会收拾,公司还有点事,我先出去一趟。”

      卫姝咽下嘴里的汤:“你不吃吗?”

      她刚才吃得认真,现在才注意到,北歌只有剥剩的皮和半碗筒骨汤,她好像并没有吃什么东西。

      “我不饿,”北歌随口回了一句,从包里拿出一个手机递给卫姝,声音不大,有股说不出的温柔,“这是你的手机,出车祸的时候摔坏了,我怕你有什么东西存手机里没备份,找人修了修,应该可以正常使用。”

      卫姝连忙擦了擦手接过去。

      失忆之后,除了自己的画,她几乎没有碰到任何熟悉的东西。

      现在有了手机,起码能看一看自己的朋友圈,知道“卫姝”是个什么样的人。

      北歌想伸手摸一下她的头,见她已经低头刷起手机,便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轻声叮嘱“记得吃饭”,就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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