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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   “小姐,小姐。”
      稍带焦急的女声,我清醒过来。唤我的是贴身丫鬟翠儿,翠儿是艳去年买来的,称是我已到金钗之年。不可再像个小孩子似的简简单单的将发理成两股编个麻花辫子,是大姑娘啦应该招个下人跟着,所以就有了翠儿这丫头。翠儿有双巧手,会将我原本简单的发型弄出很多花样,平日里也多亏了她,我才没像个疯丫头。
      起身让翠儿伺候着梳洗,看着铜镜里那个少女的脸,心里有点感叹。自从八岁被艳买来,一晃就是快四年了,当初心里那点儿怨气早消了。是啊,我还有什么好怨的呢,艳宠我在整个柳烟花畔都是出了名的。为了我这过敏症艳也真是费尽心思,大夫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的药也用了不少。也不枉费花了那么多银子,几年来这身子骨、症状和皮肤已被调理好了很多。
      原先褐黄肌肤已变得光润白里透红,曾经瘦削的脸也被饱满的鹅蛋脸代替。秀气的柳眉下一双水灵大眼睛显得特别有精神,小巧的鼻尖上的红斑也消失了,真是女大十八变,虽说没有艳那种祸水样儿,现在的我也算是个灵秀少女了。
      “今早翠儿叫了好几声,小姐都没醒,奴婢只当您病了呢。昨儿很累吗,小姐睡得好熟。”
      帮我将及腰长发绾起一半,下部分披散着,翠儿边忙着手中的活,一边开口。
      “也没什么,先没听见罢,当是梦里人叫呢,没醒。”
      透过半启的窗口阳光照射进来。唉,又睡过了,原先我没这么贪睡的,不知怎的最近老是睡得很沉。
      察觉镜中的自己,今日脸色有点苍白,看来昨儿又多梦了,吩咐翠儿在我脸上摸了点胭脂,稍稍好点。平日里,我是不怎么用这些脂粉的,这里可没有洗面奶,我可不想因为装卸得不够干净,堵塞了毛孔长痘痘。这皮肤可是艳花了好大功夫才帮我养好的,这痘长的是我脸上,可对不起的是她。再说了我还未满十二岁用这些也早了点罢,虽说街上十来岁的小姑娘都开始涂脂抹粉了。
      原本,今日准备赶早市买点梨花回来酿梨花酒的,早市的梨花带露酿出来的酒味儿比较独特。所以昨天才让翠儿早点唤我,结果还是起晚,可惜了。
      “小姐,还去市场买梨花吗?”
      整好衣服,翠儿乖巧的问。
      “明儿再去罢,今天的花已经没露了,早吹干了。”
      这花今天是买不成了,听说昨天艳收了几副好画,闲着也是闲着,去瞧瞧呗。刚进门就看到穿了身男装白袍的艳,加了件装外出用的披风,戴顶有纱帘的斗笠正准备出门。哎?好好的怎么换了身男装,这是要去哪呀,见状我眼里一亮。有好玩的事怎么能少了我,心思一动加快步子挽上艳.
      “艳,你这是去哪呀?”
      两眼闪闪发光的看着艳,透露“着带我去吧,带我去吧”信息,笑得那个阿谀奉承样儿,只差没长条尾巴出来摇了。见状,艳叹口气,取下斗笠沉着声音用没得商量的语气拒绝。
      “不行,今天我有正事要办。琴儿乖,船里玩。”
      船里有什么好玩的,好玩的都已经被我买遍了,这艳不是传门避开我出门吧。打扮成这样,一定有问题,不过话说回来,平日里看艳打扮得花枝朝展的,换上男装却别有一份帅气呢。修长的身躯,在白衣的烘托下,显得更加清秀挺拔。黑发绾起用一个银色的头冠固定,眉修画成剑形配上双美目还真有几分男子帅气。原来女扮男装也可以扮得如此自然,如不是早认识一身罗裙的艳,我还真当遇见个绝世美男了呢。
      “大美人,你就带我去吧,我不会惹麻烦的啦,一定很乖。”
      故伎重施拉着艳耍赖功夫早已练得炉火纯青,艳挑眉邪笑出一副你惹的麻烦还嫌少的表情来。
      “真的,我保证,很乖的。”
      在我只差指天发誓下,艳终于同意了,原本打算也来套男装变身试试。在艳的坚决反对下,只好作罢,为什么她自己能换,我就不可以,真是不公平!
      戴上同样有纱帘的斗笠,跟着艳有些奇怪,不是要出门吗,怎么不往房外反而向房内走去?来到船尾亭廊,廊边早停了只小船,扶着我上了船,原来是坐船出门啊。难怪,当初在百花坊门前守了八个月没见过一次艳,原来这家伙都是“走后门”出坊啊。心里奇怪,寻思半天还是没开口询问艳。
      “我们这是去哪呢,艳?”
      “城东,凌云客栈。”
      艳简洁的答道,拉着我进入船蓬坐下,便吩咐船家起程。约莫一株香的时间,就到了城东,坐船果然比走镇里快捷许多,走的是直线嘛,当然比在镇中绕来绕去的街道要短得多。
      凌云客栈是个三层楼的华丽小楼,一楼大堂装饰得挺气派 。挂了艳丽窗帘,十多张铺了大红色的桌布的圆桌上坐满了吃饭的客人,二楼和三楼都是一间间隔开的雅厅。说是客栈只有后院,布置了几间厢房让人住宿,房间并不算多,不过生意很好。
      上了三楼来到一间名为听竹轩的雅间,客栈侍从开了门,雅间里已坐了四个人。这四个人都是男人,只有一位认识的,就是艳的贴身跟班方舒。看到跟进来的我,方舒显然有丝诧异,转头看了艳一眼,好像在问怎么带她来了。跟着艳乖乖进了门,我难得这么乖巧,无视四人探究的目光,坐在椅上喝了口侍从上的茶。
      方舒今天换下了仆人服饰,改为黑色锦衣长袍,腰间束了条腰带,显得英姿飒爽真有几分江湖人士的风韵。真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没见过方舒这身华装打扮,我险些没认出来。其它三人,除了斯文书生另外两人都是一身练武人打扮。身着灰衣脸上挂得痞子笑容的男人叫花无音;而在他身边满脸酷酷没啥表情,青灰色衣服的叫冷月萧;最后一位浅灰色长袍,斯斯文文的书生叫白凌;这都是我之后从他们谈话中听出来的。
      他们谈话中听得出来,花无音他们三个人是奉月教的,大概是准备请他们来做百花坊转到京城后的护院。从艳那早就听说准备结束百花坊,到京城去开青楼,这“保安人士”也是必须的嘛,只是没想到会请这么职业的江湖大侠出面倒是真的。也难怪,方舒今天打扮得如此慎重,作为店方联系人代表,总要有此台面过场啊。
      听出他们谈话有所忌讳,大概因为看我个小姑娘在场,有些子话不太方便说。和艳说了声我便退出厢房,来到街上逛逛,如果那三人知道艳是女扮男装的,不知道又作何感想罗。想着我都有点乐,我个小姑娘不方便说,当着大姑娘还是个大美人面话就好说啦?
      延街转了几家布店、瓷器店,进入一家饰品店慢慢看着,店里多数为金银打造的姑娘家饰物。有的镶嵌着各色玉石,因为古代打磨开采技术有限,还没看到现代较为广泛的宝石连水晶都没见着。见我看得仔细,机灵的店小二跟了过来,拿了串珍珠项链比划。
      “姑娘,这可是我们店刚进的新货,看看这可是南海特有的珍珠。睢这颗粒、这形状,别家店可是找不到的。”
      接过链子,这是串很普通的珍珠,绿豆点大椭圆形的,外形也不圆润。如果放在现代,估计就只有放在地摊上贱卖或做成珍珠粉的货色。只是在这古代可没有人工养殖的珍珠,这些个珠子无论怎样的,可都是海民们潜到水里打捞上来的,可是货真价实的天然珍珠。天然贝内要养出珠子,那可要好几年,还要看机遇的,所以珍珠在古代可是稀罕物。
      果然,询价之后心中一惊,真是物以稀为贵呢,成色这么差的珠链意然要七十两银子。这如果把现代,人工养殖的技术引进来,那可就……心思一转,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为什么就不能人工养殖呢?这街逛得可真值!
      喜上眉梢的我把珍珠链子还给店小二,转身走出门。可刚出门一个冒冒失失的小身子就撞了过来,没站稳我一屁股坐在地上。这小孩也真是没点礼貌,撞了人脚步都不停的就跑远了,哪家的孩子啊!这下可撞得真重,揉着擦伤的手臂我半天没爬了起来,坐在地上火气十足的对着那小鬼的背影吼道。
      “你撞了人,都不道歉,哪家的孩子啊!”
      话音刚落,身旁一阵风刮过道身影,那小鬼就被人拧着衣领拽了回来。小鬼被拧在半空的身子还张牙舞爪的叫着。
      “大人欺负小孩了,大人欺负小孩子啦!”哼,恶人先告状啊!
      身子被人扶了起来,侧身看到身边寒脸盯着我臂上浸出的血丝子的艳,微皱着眉一脸泞重的情表。唉呀,不是我惹祸啦,明明是祸惹上我嘛,怕是又惹艳不高兴了。
      “我没惹事,是被人家撞着才摔的。”
      我慌忙解释道,看着艳取出手帕一点点轻轻的帮我沾着伤口,忍着痛没敢再开口。艳没理我,抬头看向拎着小鬼的人,我随着望去,原来帮我拎回小鬼的人居然是几日未见的夏明。
      “主子”
      夏明将小人放在地上,顺手从小鬼怀里掏出我的钱袋递上,并示意让我拿好。这孩子竟然是个偷儿,而身为失主的我都没察觉到,自儿丢了东西。
      “你怎么在这儿,春晓也在附近吧?”
      这夏明可是春晓的影子,既然夏明人在这里,那春晓就不远了。问着我张望寻起人来,艳就在身旁,正巧介绍他们认识。怎么说这春晓、夏明已是我左膀右臂了,让他们见面也是迟早的事。原本准备等艳办完事,绕个弯带去春晓那转转,俗话说得好择日不如撞日真是巧了。
      “春晓在屋里练筝呢,我是一人出来办事的。主子,这位是?”
      看出我在找寻春晓,夏明赶紧出声说道,而目光怔怔地看着的却是身旁的艳。而艳还是一副从容淡漠样,斜瞅了眼夏明便移开了眸子。继续手上的活打理我的伤口,连眉都没皱下,这种痴迷的眼神她可见多了。
      夏明本就是个痞子德性,说话没大没小颠三倒四的,啥时真把我当个主子看过。现这小子见到美女眼都直了,盯着人家一瞬不瞬的,平日里我就爱捉弄他,忍不住调戏。
      “夏明,这么瞅着人家姑娘瞧,不明白的还真当你一见钟情啦!”
      说得夏明的脸唰的就红了,看他一脸吃鳖的表情,忍不住笑出了声。
      “琴儿,又胡闹了,这就是你新收的小厮?”
      伤口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艳挑眉凤眼微微虚眯,嘴唇不可仰止的浮现一缕嘲弄的轻笑。原来春晓不在啊,不免有些失望,指着怔怔地看着艳的夏明。
      “艳,这就是和你提过两人中的夏明。”
      听到我的话夏明脸上微微一愣,疑惑地将目光从那绝美的脸上往下移了移,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大概没想到在我身边的这位就是,被我常挂在嘴边的祸水花魁本尊,一时有些吃不消。
      “他是你新买的仆人?”
      这话是在问我,可视线却是对着夏明的,艳脸上嘲讽的容笑更加明显了。我疑惑的点点头,来回巡视神情变了又变的夏明与维持诡异蔑笑的艳,心中咕噜着,有问题这两人一定有问题。
      “你们认识?”
      我用着肯定的语气问道。
      “不认识”
      身边传来两人异口同声的答案。哼,在心听不满的哼了下,不认识才怪呢,这样的表现像是不认识的陌生人该有的吗?骗鬼去吧!动手拉着艳的衣角拖到一旁,示意她猫下腰,踮起脚尖凑到艳耳旁小声问。
      “他不会就是送你《凤求凰》的那个负心人吧?”
      嘭,脑袋上被敲了下,艳有些哭笑不得。
      “又乱想了罢!”
      你们这样的表现,能让人家不乱想吗?不是,就不是呗,干嘛打人呀。怄气不再搭理她,我转身跑到夏明身边甩着他胳膊,故意笑得那个花枝招展样儿。
      “走,我们找春晓练筝去。”
      刚走两步手就被艳紧紧拽住,拉了回来无奈的声音传来。
      “越来越没出息了,这就生气啦?你不是说要介绍春晓和夏明给我认识的吗?还不带路。”
      说着再次附上斗笠的纱帘,示意我可以带路起程了。我就知道还是艳的手拉起来最舒服,细细滑滑的,回握着艳点了下头,领着两人就往春晓他们屋子方向行去。
      “哎?刚刚那个偷儿呢?”
      我迟钝的问。
      “主子,您终于想这事儿啦,小的还当您失忆了呢。傻子才会候在一旁等您去捉呢,早跑啦。”夏明嘲笑道。
      ……这……
      究竟谁是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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