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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迷魂 ...

  •   黄少天在霸图的石城分坛只做了一晚上的客,但第二天一早离开时,除了被他灌酒的张佳乐难得地在床上起不来,霸图上下自蒋游起,无不是一脸弹冠相庆的表情,只恨不得夹道相送,只求这又能喝酒又能闹腾喝了酒更闹腾的小祖宗赶快走了了事,最好是再不回来。可谁知道黄少天客客气气道完谢,一只脚都已经跨出了门,又转头说:“蒋坛主,昨天真是尽兴,多谢你热情相待,反正老孙还要在石城待上一段时日,我会常来找他玩耍,到时候再来找你喝酒!哦,你要是来青州,也别忘了上我家坐坐,教我也好招待你一二才是!”

      说完兴高采烈骑着马走了,可怜蒋游听见他一句“常来”,人就僵在了门口半晌都动弹不得。

      他昨日没来得及买酒,今日就专门挑了南门出城,没想到兴欣还没开张,倒看见城门口聚了一堆人看热闹看得欢天喜地。黄少天本来就是个好热闹的,又不怕事,当下打马凑近前一看,一时间简直是恨不得立刻抽马回霸图分坛把老孙叫过来一起看一看;而他之所以没这么做,只是因为笑得太厉害,就差从马背上滚下来了——

      只见城楼最高最险之处,挂着一个农人驱赶雀鸟时常用的稻草人,这都罢了,偏偏稻草人身上穿了一件又旧又脏的道袍,教人怎么看怎么眼熟,一张纸贴在稻草人的脸上,要是眼力足够好,还能看见浓墨重彩两个大字,曰,臭嘴。

      江边风大,那道袍挂在城楼的最高处简直像是一面迎风招展的旗帜。黄少天笑得恨不得眼泪都出来,而围观诸人里凡是在石城待过一段时间的,都知道这身邋遢袍子的主人是谁,也不免指点着说说笑笑,就等着今天兴欣酒铺开张好去看一看最喜欢说别人热闹之人的热闹了。

      外人看得欢天喜地或是幸灾乐祸,邋遢袍子的主人这一刻则在吹胡子瞪眼:“好你个叶不修,别人三更半夜摸上门来偷了衣服去,老夫是没内力了听不见,你也睡死了不成?”

      被说那个眼皮掀都不掀,不急不徐地给自己倒水喝:“四更天来的。”

      魏琛眼睛珠子瞪得铜铃大:“……这衣服就这么在叶盟主的眼皮底下给顺走了,要是流传出去,那小毛贼怎么也能跻身名动天下的高手一列了。”

      他说得酸气冲天,叶修还是一脸无动于衷:“既然偷得走魏楼主的衣裳,那是当得了。何况我看他说得也不错,不对,应该是甚是合称才对。”

      魏琛醒来后没了衣服,也就没出过门,听叶修这么一说,立刻从两张桌子拼出来的床上跳下来,半身皮肉毫不见外地裸着,一摊手:“衣服借老夫一套。”

      “我就这一身破衣烂衫,哪里有多余的衣服借给你。”

      魏琛也不和他客气,当即轻飘飘展开步法贴到了叶修身边,直接抽他的衣带;叶修倒不欺负他,护体的内功在他贴过来时就先撤了,身形半闪,躲开他的手后腾空而起,悄无声息地往另一侧的桌上落去;没想到魏琛的手伸到中路急转,鬼魅一般一掀一扯,竟眼睁睁地往他腿上去了。魏琛这双手甚是厉害,就算是如今内力几无,叶修也绝不敢轻视,忙伸手格挡,一手轻轻按定他伸向自己裤腿的手腕,脚尖轻轻在他肩头一点,人又落在了魏琛身后的桌子上。

      两个人在酒铺内的一角缠斗不休,因为没用内力,倒是更像一场切磋嬉闹,魏琛见叶修一直在桌面上旋腾挪转,可不管落势多急,落足时都不闻一丝足音。他忽地灵机一动,手上还是直追叶修的腰带,然后看准他下落之势,脚上蓄足全力,直直地朝着那张桌子的桌脚踢去。

      叶修没想到魏琛居然敢踢散陈果的桌子,硬是在半空停了一瞬,这才稳稳落了地。但也是这一眨眼的功夫,身上的外衫已经被魏琛掀了去,他披上后笑眯眯、老大不客气地往条凳上一坐:“这么小气,一件衣服而已,借来穿穿嘛!你我两个老光棍,谁嫌弃谁啊。”

      叶修见他没皮没脸地披着自己的衣服坐在一边,还没开口,与后院相通的那扇门就开了。陈果那又亮又脆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响起:“这还没开张,怎么就砸……老魏你这个不长眼的混蛋东西!”

      陈娘子的匹夫之怒虽然没到血溅五步的地步,但也绝对是一点没收敛地把魏琛骂了个狗血淋头。骂了一通看老魏那张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老脸只觉得不够解气,接过君莫笑给他递过来的茶,喘一口气再骂:“……吃老娘的住老娘的借老娘的场子赚钱,你还敢拆老娘的场子!真以为兴欣是舍粥的不成!”

      魏琛瞥一眼站在陈果身后不作声的君莫笑,觉得这人居然躲在妇人身后,真是猥琐、何等令人不齿啊!转念一想,指着君莫笑说:“老板娘,你怎么不问问君伙计,就骂起我来!好生没道理啊!”

      他这叫天屈听得陈果真是三尸神暴跳,正好喝过水了,柳眉一竖又开始骂:“放你的屁!君莫笑的衣服都在你身上!定是你强抢人家的衣服,还把我的桌子都拆了!”

      一听她这么说,魏琛登时露出好不委屈的样子:“老板娘!这话就更没道理了,我们两个人一起守夜,我的衣服被贼儿摸走了,我想借他衣服出去买件换上,他也不肯……”

      陈果还是呸他:“就你那邋遢腌臜袍子还有人会偷!偷你个大头鬼!白送给人家还得贴钱!还不把君莫笑的袍子脱下来还给他!”

      魏琛嬉皮笑脸:“陈小娘子,脱,那是脱得,但脱了之后,总不能这么在你铺子里讨营生……吧……?”

      君莫笑的袍子虽然旧,但总是浆洗得干干净净,如今穿在魏琛身上,教陈果怎么看怎么碍眼,就挥挥手:“等着。”

      她一阵疾风一般又刮回了后院,片刻间抱着一叠衣衫回来。魏琛见状瞪大了双眼,很是谦虚恭敬地说:“老板娘,情郎留在你这里的衣服,我哪里敢穿。”

      陈果作势要给他个耳刮子:“……我爹爹留下来的旧衣服,你可仔细穿了,要是划出一道口子,我撕你一层皮!”

      “那就更不敢了。”魏琛笑嘻嘻朝君莫笑撇撇嘴角,“君伙计干净仔细,还是他穿得好,他穿得好。”

      “拿来。”君莫笑听到这里懒得再说,一摊手,抬眼看着他。

      魏琛看着他的双眼,权衡了不知道有没有一念的工夫,乖乖地又把那刚刚穿热的衣服脱了下来。

      看一下破伞要杀人,穿一下破衣服要杀人,要是哪天不小心穿了他的鞋,那……真是要给撕零了吧。

      腹诽归腹诽,但就算嘴贱如魏琛,到底还是很明智地没把这句话当着君莫笑,不,叶修的面说出来。

      前一任的陈老板生前做过一段时日的镖师,人也生得魁梧,留下的旧衣服穿在魏琛身上立刻就多出了三四分的余裕。虽然魏琛和自己父亲的相貌气质全无一丝相似之处,但当魏琛去井边冲了把凉水澡才把衣服穿好再出现在陈果面前时,陈娘子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挥手恶声恶气丢下句“驴子牵到南越国也还是驴子”,就头也不回地转回了后院。被丢下的两个男人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人,到底还是明白过来了些什么,君莫笑又以他一贯的慢腾腾的、梦游一般的懒散态度开始了这一天的劳作,而魏琛则破天荒地先剃好了胡子又梳了个整整齐齐的发髻这才出门去了,谁也再没说话,更没惊动他们的老板娘。

      魏琛出去了不到一盏茶的光景便打了回转。回来之后先探头探脑往后院那边望了一眼,凑过去拿胳膊戳戳还在扫地的叶修的背,满脸不高兴地压低嗓子说:“那个我说,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叶不修,叶盟主,眼睁睁地看着我这么一个老弱病残被欺负,真是毫无一丝兼济武林同道扶协孤老之心,令人唏嘘齿冷之极啊……”

      叶修好整以暇地给地面洒水,头也不回地答:“我看那条子上说得还挺对嘛。你说人家师门说到这样不堪的地步,这不过是挂一挂你的袍子,就算是挂一挂你的人头,也没处说理吧?”

      魏琛轻轻啧了两声:“这话更没道理了……他家难道不是贼公贼婆起的家?北楼老邹,难道不是个糊涂蛋?”

      “少来,装傻就没意思了啊,一口一个野鸳鸯一个破镜金钗,全没一句人话。要是在场的是孙哲平,能当场用筷子都要戳死你。”

      被他揭破魏琛还是老着脸皮,只管假模假样地抚了抚胸口,摇头晃脑继续说:“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可怜老夫一片冰心在玉壶……”

      “一颗黑心在尿壶吧。还有,你就这点可怜巴巴的内力了,还是留着保命吧,别一天到晚玩什么捏银子的把戏了,也不嫌人看得牙酸。”

      听到他前半句,魏琛正要跳起来反驳,奈何后半句来得太快,直给他噎了一下,才说:“叶不修早晚有一天有人能撕了你这张烂嘴……牙酸就牙酸,不露一手,老夫怎么走得出蓝溪阁的门?”

      这下叶修真心实意地点头表示赞同:“对,不先把人吓着了,就你这么欠的嘴,那是真走不出去。不过总有不怕吓的,就好比百花那个青年人,亏得人家心好,半夜摸进来全无一点杀气,又不欺负你内力没了,只抽你一件衣服同你开个玩笑就算了。”

      至此,魏琛回味过来昨晚的事情叶修是一点不漏地听了个一清二楚。他忍不住又往他那边望了一眼,依然是消瘦的脊背,仿佛稍一用力就能被折断了,扫起地来重手重脚的样子,活脱脱一个不会武的小伙计。于是他几不可见地笑了一下,未尝没有一丝自嘲:“唉,算了,只当虎落平阳……咳咳,那个,所以那个拾夜堂那个假脸儿,真是张……佳乐?”

      最后两个字轻得几步可闻,叶修回头瞥他一眼:“三分是他。”

      “你这眼睛里不能揉沙子的人,也只敢说三分?”

      叶修这时已经扫好了地,先招呼着魏琛把那碎得不成形的桌子给收拾了,又说:“不过昨晚这一闹,就有六分了。这主要是托魏楼主你这张臭嘴的福,专门戳人心窝,还老往最狠的地方戳,寻常人等,哪里吃得住你这一记诛心掌,修炼但凡有一点不到家,只能显原型了。还有那个少东家,真不是你养出来的?这一唱一和的架势,比当年你费尽心血去养的那群小崽子,可是贴心多了。”

      魏琛干巴巴地笑一下:“人家玉堂金马富贵人家的小郎君,哪里会是我的徒弟。”

      “你现在也不用养崽子了,还这么捞钱……嗯?还是你又开始养崽子了?”说到这里,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目光如电地投来一瞥。

      魏琛却不理他,自顾自地说:“百花楼到处找他,他竟然跑去霸图了,好吧,不想回百花也在情理之中,但又还在找孙哲平,这是什么路数……不过反正张新杰心脏,谁知道许诺了他什么。可惜了这一朵北地花,既然寄在了青州的地界上,只能给霸图当一把杀人刀了。”

      叶修看着他的神色,沉默了一下,还是接着魏琛的话说了下去:“求仁得仁,杀人刀也不是做不得。魏楼主也会怜香惜玉?”

      魏琛嘿嘿一笑:“当然做得。这世上要活下去,没什么做不得。我见犹怜,我见犹怜。”

      最后一句话又恢复了猥琐本色,显然当不得真。而话说到这个份上,两个人也就再没多说下去,眨眼工夫把酒铺收拾好,又是一天开张的时候了。

      一开张魏琛不知道闪去了哪里,叫那些有心找上门来看热闹的人都扑了个空;而稻草人因为挂在城楼最险最高的角上,驻守的官军无力取下,就这么眼睁睁地挂了一整天,任由进出石城的人流观赏品评,直到第二天一早,大家一早起来,才发现不知道又被谁取了下来。

      尽管稻草人没了踪影,但道袍也并不曾物归原主,好在魏琛这袍子本来就是半捡半偷弄来的,没了也不想念,只是到了夜里,睡觉时比平时更警醒些罢了。

      谁知道接下来的几天都平安无事,偶有酒客抱了取笑之心上门,碰到魏琛这样铜皮铁骨的厚脸皮,不被他反嘲得只恨爹妈少生了自己一条舌头,都已经算是万幸了。再过了几天,而这点小小的、无伤大雅的风波,则干脆被一件更大也更重要的热闹如大浪淘沙一般覆盖了过去——

      今年的武林大会,一如魏琛所告诉叶修的那样,就定在石城。

      这消息一传出,真是把全江湖的大大小小门派都震了一震:武林大会倒是没什么稀奇的,每一年的重九,各大门派都要在当任盟主所在之地聚首,以武会友切磋技艺,再选出新一任的盟主人选。虽然说这一年里叶修中途撂手、盟主的位子拱手送到轮回的周泽楷手中已是开了先河,但即便是如此,武林大会就算不在嘉世所在的衡州,也该也是在轮回所在的商州,像石城这样一个四处不落的地方,那是从来没有先例的。

      可不管有没有先例,由轮回发出、江波涛拟定的盟书已经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江湖,不同于当年苏沐秋连续三年都简洁之极的“大家都来喝喝酒、打打架,别闹出人命就行”,江波涛那封手书,写得那是工整文雅之极,有些小门派的门主书读得少点,还要找门派里读过几本书的帮众把最重要的“今年重九,望与诸君会猎石城,以武会友,共商来年大计”这一句翻译翻译。等听完发现和以前的盟书其实也就是一个意思,都不由得拍大腿骂娘,江波涛的娘——“你妈的X,一模一样的意思,老江就不能说句人话给哥儿们一个痛快?”

      但骂也好,震惊也好,今年的武林大会定在石城,已是木已成舟,无可回转。众人议论归议论,但也只能认命地动身向着这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出发了。有些地处偏远的门派,就譬如这几年来元气大伤的百花,中秋前就要动身;而远在昆仑的微草,掌门王杰希干脆修书一封派人送到轮回,大夫嘛,那是肚子里有墨水的,回信也客客气气,意思却很清楚:这时节才定下在石城,那你们玩儿你们的,今年老子就不奉陪了。

      陈果最近倒是很是兴奋。她一向自诩半个江湖儿女,如果不是被这一爿祖业牵绊住了脚步,定也是要在这广阔江湖自在遨游一番的。想到下个月江湖上所有叫得上名头的人物都要出现在本城,说不定还会来兴欣歇个脚喝碗酒——就如同当年的叶修和苏沐秋兄妹那样,咱们的陈娘子兴奋得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浮想联翩地盘算着该怎么给兴欣打理一下再添点东西以备不时之需,君莫笑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和她说,重阳前后,他可能要出趟门。

      闻言陈果大惊失色:“什么!石城接下来一百年里都不知道会不会这么热闹了,别人都在赶过来,城里几家客栈的房费都涨了三翻了,你倒好,还要走!”

      君莫笑看着窗外不知又起来的雨帘,垂下眼笑了笑:“老板娘,我就怕看热闹。这个月的工钱我也给你,你拿去请个零工吧。”

      陈果的声音一下子高了起来:“谁在乎那几个工钱!你这一次又要走多久!”

      这一声的响动不小,引得酒客们都往他们这边看,可陈果也不在乎,牢牢地盯着君莫笑,好像只这么盯着他,答案就会自己跳出来了。看着她气鼓鼓的脸和亮晶晶的眼睛,君莫笑还是温和地说:“快则一旬,最晚两旬也一定回来了。”

      陈果咬了咬牙,犹豫了片刻:“……一定会回来?”

      “嗯。”君莫笑回头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又在和人神侃的魏琛,“反正还有老魏在,脏活累活让他做就是……他都做得。”

      他这句话说得也不甚大声,但前一刻还说得口沫横飞的魏琛这时忽然来了一句:“老板娘,真巧,我也要出个门。”

      如果说君莫笑说要出门陈果只是大惊失色,听最喜欢看热闹最唯恐天下不乱的老魏也说要走,陈果就恨得想冲上去挖这个只晓得添乱的老混蛋的眼珠子了:“那现在就滚!再也不要回来了!”

      “那可不行,老板娘你的一袍一饭之恩,我还没报完呢。”

      魏琛自从没了道袍,也懒得做道士了,陈果父亲的旧衣只穿了一次就还给了她,自己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身普通的半旧袍子,虽然说更像个伙计样子了,但毫无道理的,之前陈果看他穿道袍看得各种碍眼,可真一眨眼改头换面了,又觉得还是之前那个邋遢道士的样子更衬他这死皮赖脸的油煎枇杷核样子。如今听到他一下子说走一下子说不走,陈果满腹心事,更觉得心乱如麻,烦得想掀桌,当即顶回去:“走走走!走了都别回来了!别的时候一个个赖在店里赶都赶不走,真的要忙了,又有热闹和大场面看了,全都脚底抹油了……”

      说到这里猛地觉得不对,又急急地收住了口,明知他们正沉默地看着自己,也不去看那两个人,自己别过头生起不知道谁的闷气来。她越想越气闷,兼之窗外的雨滴得人心烦,再也忍耐不住,从柜台里翻出一只多年不用的水烟,熟练地点起火捻,把烟筒给点着了。

      陈娘子虽然开着酒铺,但自己不喝酒,倒是跟着前半生走南闯北的爹爹学了抽水烟。陈老板在世的时候,尽管溺爱这独生女儿几乎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还是觉得没出嫁的姑娘坐在店里抽水烟不像样子,硬着心肠让她戒了,临终时候又把这事当着陈果的面再三叮咛过一次。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陈果真的再没抽过一口烟,没想到今日居然破戒了。

      抽了两口,心里的憋闷确实好了点,正要把烟灭了,魏琛不知道何时凑到柜边:“老板娘,既然藏了这样的好东西,也分点烟丝给我吧!我身上有伤,一下雨就浑身痛,抽两口烟,就好多啦。”

      “我看你是有病!”陈果一边骂,一边把烟筒和烟丝一股脑地扔给他。魏琛倒是乖觉,跑到店外才把烟点了,舒舒服服地抽了几口,看着青白的烟气在眼前一丝丝消弭在雨水深处,头也不回地把还燃着的烟筒往离门边不远的君莫笑一扔:“这也是好东西,比酒还解百忧。来一个?”

      店里人声嘈杂,陈果也躲在那里生闷气,竟没人看见君莫笑是如何身形纹丝不动只神鬼莫测地一伸手,就稳稳地把又是火又是水的烟筒抓在了手里。魏琛抽了烟,正觉得四体通畅好不爽快,也难得地收了言语,只默默看着雨水。过了也不知道多久,才在满鼻子潮湿的水汽里闻见了一丝微弱的烟味。

      但当他和稍后的陈果发现这是一个错误时,君莫笑已经撑着他那把从来在人前没有打开的伞,站在了雨地里。

      其实当君莫笑从他身边走过时,魏琛先一步瞄见了他的侧脸:向来是一片苍白的脸上此时一片前所未见的潮红,眼睛里也是陌生的火光,从嘴角起到下颔的一线却是绷着的,就仿佛一丝绷到尽头的琴弦,哪怕只要轻轻贴一根手指上去,都能应声而断。尽管如此,魏琛已经下意识地就想伸手抓住他,可这一捞眼睁睁地成了空,还没来得及愣神又或是再抓一把,陈果已经追出来,手上捏着把雨伞,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明明觉得君莫笑近在咫尺,不仅能看得见那把破得千疮百孔连当摆设都多余的雨伞,甚至能听到他的喃喃低语,就是怎么也追不上他的人,等用尽全力又追了一程,好不容易觉得能够得上手了,正想拍一拍他的肩膀要他先停下来,手还没碰到衫子,就感到一阵无法形容的怪力笼罩住了她全身,陈果浑身巨震,就这么手脚无力地摔了出去。

      她又气又急,雨水打得她的眼睛都模糊了,想要想以往那样怒骂着大喊一声“君莫笑!”,可心腹之间血脉翻腾,连一个字都发不出来,又在浑身发抖,总觉得那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就是一团活生生的野火,就这么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越来越远了。

      她一咬牙还是想爬起来——这次却是先被人拎了起来。一抓一拎之间胸口郁结的气也缓了过来,她一抹满脸的雨水,看见是面无笑容的魏琛,登时对着他劈了嗓子一般地破口大骂:“你给他下的什么迷魂汤!眨眼的工夫,就跑出去了!”

      魏琛望着君莫笑消失在雨帘深处的背影,只是问:“他说的是什么?”

      极低而嘶哑的嗓音让陈果浑身一凛,几乎觉得认不出身边这个男人就是那个邋里邋遢没个人样的老魏。可她活了这三十来年,学过的几个字只够用来记账,又被魏琛此时的神色一震,脑子一片空白,半天才能开口:“什、什么出也愁,进也愁……”

      她说得艰难,浑然没意识到,她对着这个从来也看不起的老魏,竟然结巴了。

      这时他们再也看不见君莫笑的影子,魏琛依然抓着她的背心,听到她的话后,手上的力气轻了一点,声音也跟着大了一点:“陈娘子,你的烟丝放得陈了,他醉了。我们回去等,淋淋雨,淋得人醒了,就回来了。”

      说完也不等她反应,先从她手里接过雨伞为她撑开了,才扶着一瘸一拐的陈果,缓缓地走回了兴欣酒铺。

      天一下雨,街面上的行人自然少了,偶有几个在路上走的,无一不是行色匆匆低着头仔细看着路面,绝没有停下来闲看旁人的余裕;就连驻守城门的守军,在这样的天气里也没了本来就微乎其微的勤勉,心不在焉地互相说着闲话,看见有人打着一把几乎只剩伞骨的破伞赶路,还老实不客气地哄笑起来。直到那人走出去极远,兵士里有人醒过神来,一面徒劳地去找那人早已消失的身影,一面难以置信地问同伴:“……刚才那个人,打把破伞的,身上是不是没有湿?”

      这一问引来旁人的嗤笑:“这样的天不打伞,身上还不湿,你当是龙王吗?定是昨夜黄汤灌多了,眼睛花了吧!”

      这话说的问话之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拍拍后脑勺挺不好意思地收回了目光——可不是吗,又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哪里能衣服不湿呢?

      进了八月,青江江面上的潮头比平时都要更盛大一些。这场雨水虽然称得上来势甚急,但一旦落在浊浪滚滚的江面上,又简直是无足轻重了。自江心刮来的巨风卷着雨吹来,他却岿然不动,反而收起了伞,任由真气在四肢百骸肆意游走。江风吹得他袍袖如鼓,身上又自有屏障一般,连这不可断绝的雨水一丝一毫也沾不上他的袍角和鬓发。这一刻目极千里固不可得,可江水湛湛正在眼下,江面上不见舟楫,江边却有人……正在以剑击流。

      叶修此时早已被那一口烟醉得不知道东南西北,只默默看了片刻,就信步走上了江滩。漫上的江水拂过他的脚面,又急急退去,他望着那直可说得上正徒然以卵击石之人,摇头道:“孙哲平,你这手还要不要了?”

      两人相隔足有百步之远,但他这句话里挟了内力,话音虽轻,江边执剑之人还是听见了。他收了剑,冷冷回头,看故人如幽魂一般由远而近,面上虽然隔着一层面具,眼睛深处却不禁极微弱地一亮,只问:“苏沐秋呢?”

      叶修缓缓在他一臂之外停下,答:“死了。”

      孙哲平高大的身形一定,隔着雨又看了一眼叶修,再问:“怎么死的?”

      “死便死了,与你何干?”。

      “他既是你的朋友,你的半身兄弟,要是被人害死的,就去给他报仇;要是年寿不永,就照顾好他的父母妻儿,替他活下去;这些你都做完了?若没做完,你怎么能在这里?”

      雨水冲得叶修整张脸一片青白,惟有眼角到颧骨的一小块地方还染着最后一点不真切的嫣红。这样的脸色和孙哲平那僵尸一样的脸两相对照,也不知道是谁的更吓人些,但他们这时也都不理,叶修更是连看也不看他,一味望着江心,神色疲散无聊至极,良久之后,又毫无预兆地轻蔑似的一笑:“你知道个屁,他是我的情人。”

      闻言,孙哲平却连惊讶也不曾有,只抬起柱在沙地上的那把旧剑:“我们打一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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