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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故人相逢应不识 ...

  •   太熙年间。
      九曲早市。
      “站住!给我站住!”一个少年一路推开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边大声嚷嚷着,“前面那个,偷了东西还不站住!”
      被他追着的那个人头都没回一个,身手却比少年利索多了,起码没有把身边行囊鼓鼓的客商撞了个倒仰,还好那客商被旁边茶摊老板扶了一把,才免了灰头土脸的摔跤之苦。
      好不容易站稳了,客商操起方言朝那没跑出多远的少年喊道:“细崽,阿会库路啊!”
      少年回头,一张脸跑得通红,扬声回道:“对不住,大叔!”
      客商撇撇嘴,骂道:“促霉头!”
      茶摊老板“嗐”了一声,帮他拍拍灰道:“客官怕是头一回来九曲吧。”
      客商顺势坐下,抹了把汗道:“是呀,老人家好眼力。”
      “哪能呢。”老板给他沏了杯茶,道:“我是看客官你不认识刚刚那个喊着捉贼的孩子,才瞧出来的,来过九曲的人,哪怕就一回,恐怕也不会不晓得韩子颖。“
      客商怪道:”怎么,那细崽还是个有来头的?“
      ”这倒不是,这孩子家里虽有点小财,他爹韩老爷子和我们九曲的知县也相熟,但这一家子呀,脾气都好,不是仗势欺人的。“茶铺老板努了努嘴,”看见那间玉石铺子没?就是韩家的,不欺生宰熟,口碑在十里八乡都好得很哪。“
      客商依旧满脸困惑,“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出个一二三四来,那细崽究竟是怎么回事?”
      “子颖那孩子天生侠义心肠,最看不得别人干害人的事儿,九曲这地方日日人来人往,偷鸡摸狗,欺诈拐带的勾当少不了,他心眼直,就每日从早市到晚市,到处巡逻,一看见有干坏事的,二话不说就要捉了送去官府,刚刚那情景啊,时不时就要看见的,大家都习惯了。”老板笑呵呵的,显然很喜欢韩子颖。
      “莽莽撞撞的,嗐。”客商想起那孩子的模样,也笑着咂咂嘴,摇了摇头。

      “老板,结账。”旁边桌上,有人喊道。
      “来了。”老板也不闲话了,将茶巾往肩上一搭,去那桌收拾去了。
      客商喝了口浓茶,苦地皱了皱眉,他搁在一旁的大包裹里有什么动了动,他便伸手拍拍权作安抚,眼角又瞅到自个儿的招牌从包袱一角漏了出来,顺手把那写着“算命测字杜半仙”的白旗子胡乱塞了回去。
      从袖子里摸出几文钱放到桌上,客商拎起包裹,和老板打了个招呼,穿过挤挤挨挨的人流,摸进了一条巷子。
      看看左右无人,他慢条斯理地解开包袱,一只毛茸茸看不出种类的圆球立即滚了出来,仿佛被憋得狠了,一出来就开始到处蹦跶。
      他也不管它,翻了半晌,拿出一只皱巴巴的草编的雀子来。
      打量了一会,他点点头,将草雀搁在手心,喃喃地念了几个字,只见那草雀动了动,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被压得变了形的脑袋歪着,看着眼前的主人。
      “喏,把这小纸条送给沈鸳湖。”他吩咐道,把纸条编进草雀身体里。
      雀子扇了扇翅膀,摇摇晃晃地飞了起来,一会儿便不见了踪影。
      “不知道能不能送到。”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客商杜半仙若有所思地说道。
      毛茸茸的团子蹦跶累了,蹭到他脚边,叽叽咕咕地哼哧着,他低头看了看,风尘仆仆的脸上露出些许柔情,“肚子饿了?这个镇子不行,咱们到大点儿的地方去,少了个把人也不会被发现的地方。”

      沈鸳湖正忙着搬家。
      “皱了?”看起来四五岁的孩子拖着长长的袖子,搂着一只娃娃,仰起脸。
      “是呀是呀,小七乖,到典主那儿玩去吧。”杏黄襦裙随着匆匆步履晃动着,少女一面整理着箱笼,一面哄走了最小的孩子。
      小七含着手指,跌跌拌拌地穿过珠帘,跑过游廊,一头撞进尽头一扇虚掩的门里。
      “神•••鱼呼!”他扑到榻边,一双圆圆大大的眼睛眨巴着看着盘腿坐在榻上叠衣服的青年。
      “是沈—鸳—湖。”他耐心纠正道,腾出手来轻轻敲了敲小七的脑门,“还有,谁许你这么直接叫我了?”
      傻乎乎地露出一个漏风的笑来,小七带着肉涡的手伸过去,想要拽走沈鸳湖手上那件石榴红回鹘胡服。
      沈鸳湖连忙把衣服草草叠了塞进身旁的衣箱里,嗔怪道:“年纪小小,尽找麻烦,到那儿坐着去。”
      小七就嘟着嘴,夹着娃娃的脖子,蹒跚地走过去,在筌蹄上坐下。发了会呆,就玩起筌蹄上缀着的流苏。
      “典主?”方才的少女探进头来,“差不多收拾好了,什么时候动身?”
      “收拾好了就走吧,之霁呢?“沈鸳湖站起来,去抱小七。
      “典主叫我?”珠帘一动,之霁从侧厅过来,两手各提着两个大箱笼,和她纤细娇小的身躯形成巨大的反差。
      “恩,该走了。”沈鸳湖花了不少功夫将小七从那只筌蹄上抱开。
      将箱笼往地上一搁,之霁出了口气,她排行老大,身材虽娇小,但大多数体力活倒是她干的,眉目也不像一般天狐族人那样精致艳丽,反而英气十足。
      “我们搬去哪儿?”她一边将箱笼从珠帘外搬进来,再一个一个堆起来,一边问道。
      “我们去九曲。”

      为了搬家,沈鸳湖费了好一番功夫,还得抽空给傅玉他们去信,告诉他们自己换了地方。
      “典主,有人找——”之璧在外间喊道。
      才刚到九曲,就有人找?沈鸳湖皱皱眉,掀开帘子走出去,店铺里乱得不行,箱笼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几个姑娘正忙着收拾,之璧看到他出来,抬了抬下巴,说:“那儿呢,被小七逮住了。”
      逮住?沈鸳湖看过去,只见一只编得拙劣至极的草雀正在小七肉呼呼的爪子里挣扎着,小七变回了原型,甩着蓬松的尾巴可着劲儿地折腾这只在他眼里新鲜极了的小玩意。
      沈鸳湖瞧见草雀身子里有张白色纸条,忙上前把奄奄一息的信使给救下来,将纸条抽出来,完成了任务的雀子立即不动了,将草雀扔给眼巴巴望着他的小七,鸳湖打开皱巴巴的纸条,上面是他熟悉的潦草字迹。
      “落花时节又逢君。”一字一字地念出来,沈鸳湖撇撇嘴,“这家伙整天就知道装神弄鬼。”
      指尖爆出一小团狐火,将纸条烧了个干净,底下小七很快对不会动弹的雀子失去了兴趣,正磨蹭着他的鞋面,吱唔吱唔地细声叫唤。
      俯下身将在小七的脑门上点了点,帮他变回了人形,沈鸳湖抬头看了看天色,回头对之霁说:“我出去会,你们收拾好了便早些休息吧。”
      之霁点点头,过来抱起正揪着沈鸳湖裤脚不放的小孩子,一面拍抚,一面道:“是去寻桃夭吗?”
      沈鸳湖点点头,理了理衣襟,到门边取了一盏灯,出去了。

      正当黄昏,天边一片火烧似的彤云,艳丽地出奇。九曲镇的居民倒不觉得奇怪,夏日里,十天有八天傍晚是这样的光景,再等一会,天色暗了,九曲惯例的晚市也就开始了。
      沈鸳湖提着灯,琉璃做的外罩在日暮的光线下流光溢彩,,搭上他本就出色至极的容貌,引得街上人人驻足。好在这时候街上人不多,没出什么乱子。
      慢悠悠走了片刻,天边的云烧得愈发红艳。却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九曲最大的市街安静地出奇,卖馒头的摊头上,蒸笼还热腾腾的,那眯着眼打盹的小贩却不见了;胭脂摊上,正挑剔着的清秀少妇和赔着笑脸的摊主也蓦然消失。夏日燥热的空气中,隐隐有蝉鸣阵阵,从前方桥边传来。
      沈鸳湖朝那儿走去,青石板桥旁,一株桃树半弯着腰,绿萼粉瓣的桃花满满地开了一树。
      沈鸳湖停了片刻,走到树下,将手中的灯挂到最低的桃枝上,琉璃灯罩里立即亮起了明媚的灯火,映得周遭的桃花愈加娇艳。
      “诶哟,你竟真的来了。”密密的桃花中探出一只粉白的手臂来,纤细的手指轻轻触了触琉璃灯,“啪沙”一声轻响,一个少年从树上跳了下来,欢喜地看着那盏灯,“你找着昔日灯了?”
      “你不是都验过货了,桃夭?”沈鸳湖笑意盈盈,整个人竟比那挂了昔日灯的桃花还要流光溢彩,桃夭嚷嚷道:“你别笑别笑,要不然我要昔日灯来做什么!”
      沈鸳湖当即收了笑脸,只拿一双漂亮至极的眼睛瞅着他,瞅得桃夭一张细嫩粉白的小脸都快红透了,桃夭只得撇过脸,忿忿道:“你们狐狸精就是讨厌,净拿皮相忽悠人!”
      他虽是这么说,还是忍不住偷眼瞧他,瞧一眼又生气一分,嘀嘀咕咕道:“要了昔日灯也没有什么用,总归是比不上你的了。”
      沈鸳湖听见了不禁失笑,“桃夭,反正我可是把灯给你了,你不会失信吧?”
      “当然不会了。”桃夭嘟着嘴,“反正我长得不如你。你应诺找来了昔日灯,还帮我把灯给点好了,喏,给你。”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小瓶子,“这是我的花露,拿去吧。”
      沈鸳湖收下了,却不忙着走,他笑眯眯地道:“桃夭,你知不知道昔日灯每隔五日就要重点一次灯的?”
      “什么?”桃夭睁大了眼睛,“为什么?”
      “昔日灯的灯芯只有在黄昏时分,妖气蔓延之时,才能由灯罩吸收了日光而燃,比如今天,就是个不错的时机,但最多也就撑五天,过了五日,就要拿出来重新点燃。”沈鸳湖伸手摸摸桃夭的头,柔声道,“若我没记错,桃夭你除了春季,其他季节是不能随意离开桃树的吧?”
      桃夭瞪了沈鸳湖一眼,不甘不愿地说:“一瓶十次。”
      “三次。”沈鸳湖伸出三根纤细的手指,还价道。
      桃夭几乎跳了起来,“喂,三次才十五天啊,我哪里来那么多花露给你!”
      “可是每次这种天气——”沈鸳湖指了指外面诡艳的天色,“妖气浓厚得都能让你开这么多花,还不够你收集花露么?”
      “你!”桃夭跺了跺脚,“奸商!四次,不能再少了!”
      “成交!”沈鸳湖干脆利落地同意了,微弯下腰在桃夭额上亲了一口,“交易已经成立咯,桃夭,可不能反悔了。”
      桃夭摸摸额心多出的一点红痣,撅着嘴道:“占便宜,哼!”
      “那我走了。”沈鸳湖做成了生意,心情好得很,向桃夭挥挥手,刚准备走,便被桃夭拉住了衣袖,回头就见桃夭脸颊红通通的,桃花眼躲躲闪闪地就是不敢正眼瞧他,“你……你还来吗?”
      沈鸳湖静默了一会,就在桃夭几乎吓得要松手的时候,他忽然伸手弹了弹桃夭的鼻子,笑道:“你忘了,我五日后还要来帮你点灯的。”
      “哦,是哦。”桃夭摸了摸鼻子,傻乎乎地看着沈鸳湖,忽而绽开一个灿烂的笑颜,“那我等你啊!”
      “恩。”沈鸳湖点点头,他仍旧笑得很好看,但片刻前还带着笑意的深紫色眼眸里却渐渐冷淡下来。

      走出桃夭的结界时,市街正是华灯初上,晚市开始了。
      一刻前还荒凉安静的街道此刻正开始热闹起来,摊贩们将沿路的摊子摆起来,搁上他们从路过客商那儿淘来的新奇货物,就算是传闻里太常寺巫女祭舞时足踝上的金铃,抑或深山老林里的魍魉掉下的宝镜,存在于你想象中的奇珍怪谈都能在这些摊子上寻到。
      长途跋涉的客商们,不论是翻山越岭自南而来,还是冒着风沙从西往东,都要经过这个处在凤鸣山和殡河之间的小小镇子,他们在这里暂时歇息,遥望似乎已经近在咫尺的京城,风尘满面的客商们和他们的稀奇古怪的货物是九曲每日都毫不鲜见的风景。
      在这个小小的镇子里,才能真正见识到所谓光怪陆离,所谓大千世界。

      沈鸳湖漫不经心地看着沿路的东西,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如此热闹的地方呆过了,加上有些小玩意倒的确有趣,他来了兴致,忍不住在一个摊子前蹲下来,细细挑拣起来。
      他倒并没有注意到,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好一大半都在他身边来来回回地走动,不少姑娘拿绣帕掩着嘴,聚在一起小声笑着,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并不狭窄的街道不一会儿便格外拥挤起来,尤其是他附近。
      终于有人大着胆子上前搭讪了。
      “这位公子看着好生面熟,不知是否在哪里见过?”一个模样尚算风雅的书生摇着扇子凑到了沈鸳湖身旁。
      周围竖着耳朵的人们听了忍不住露出鄙夷的神色来,这样的搭讪借口也未免太不上台面了,不少人已然开始幸灾乐祸,就等着美人毫不客气地拒绝那书生了。
      沈鸳湖停下挑挑拣拣的动作,转脸打量了那书生一番,道:“我记性不大好,倒是不记得什么时候与公子你见过了。”说罢便打算离开。
      这话说得客气婉转,却是实打实的回绝,周遭人大多都听出来了,却未料那书生看着聪明,美色当前倒成了木头脑袋,一把拦住了沈鸳湖,自顾自道:“小生想邀公子一道逛逛这夜市,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意下如何?沈鸳湖无语地看着这个书生张开双臂挡在他面前的模样,分明是不答应就不放人。
      围观者一片倒嘘,不少人开始窃窃指责,那书生倒是勇气可嘉,依旧挡在沈鸳湖面前。
      正当沈鸳湖有些踌躇的时候,人群里忽然有人笑喊:“诶,子颖来了!”
      随着这声喊,人群散开些许,一个少年皱着眉穿了过来,道:“都挤在这儿干嘛呢?!”
      沈鸳湖好奇地转身看他,正正好和他黑亮的眼睛对上了,不知为什么,他忽然一阵恍惚,这双眼睛,好像在哪里见过,他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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